【远大期货】“消失的黄金”主犯贾志宏一审获刑无期,曾80吨“金包铜”骗走200亿,多家信托银行保险机构被卷入|黄金
发布时间:2024-05-29 作者:远大期货 点击数:
5月28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实控人贾志宏犯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而远大期货记者查询相关文书发现,多家知名信托、银行均是贾志宏案的受害者,被骗贷金额达数十亿。
某券商宏观分析师向远大期货记者表示,无论是贾志宏“消失的黄金”骗局,还是“疯狂的石头”骗局,都折射了一些金融机构罔顾风险,在抵押物类贷款方面风控能力不足,一些中层管理者放贷权限过大、“一言堂”现象突出。金融机构亟需从中吸取教训。
湖南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远大期货记者表示,从已经公布的信息来看,此类骗贷案件,大多和内外勾结有关,即很大概率是贾志宏方和涉案信托、银行的内部人员联合作案,不乏利益勾兑、配合造假之举,但具体案情仍有待权威机构公布。
“消失的黄金”主犯获刑 曾80吨“金包铜”骗走200亿
今日,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金凰珠宝)、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及贾志宏等18名被告人合同诈骗、骗取贷款、违法发放贷款、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职务侵占、假冒注册商标一案依法公开宣判。
最终,法院宣布,对被告人贾志宏以合同诈骗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二个月至十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应财产刑,对被告单位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肥渤银投资咨询有有限公司判处相应罚金涉案企业代表、被告人家属和各界群众100余人旁听了庭审宣判。
依据官方信息,这意味着被传潜逃国外、曾经引发舆论轩然大波的“消失的黄金”案主角贾志宏被绳之以法。不过,官方并未公布其造成的损失细节——2020年6月,一起涉案金额达200亿元的假黄金案震动全国,作为国内最大的黄金首饰制造商之一,贾志宏和他控制的金凰珠宝曾向多家金融机构质押了大量黄金进行融资,但最终却被发现其抵押给金融机构的黄金为西贝货。
依据此前公开报道,最先发现被骗的是一家信托公司。2019年10月,金额10亿元的长安信托-金凰3号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到期后,长安信托发布公告称,因借款人金凰珠宝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该计划延期六个月。六个月过去,金凰珠宝仍未完成兑付,被卷入的机构包括民生信托、东莞信托、安信信托、长安信托等多个机构。长安信托等将贾志宏抵押在机构处的黄金打算变卖兑现,但经过检测机构检验,这些所谓的黄金其实是表面镀金、内部成分为铜合金的假黄金。
据媒体不完全统计,贾志宏依靠这些“消失的黄金”,共获取金融机构约200亿元融资,未到期融资额约160亿元,对应质押黄金超过80吨。
多家信托公司曾起诉贾志宏索赔 涉及金额超10亿元
5月28日,远大期货记者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找到了多份和贾志宏相关联的文书,从中一窥这些“消失的黄金”背后的奥秘。
据一份“东莞信托有限公司、贾志宏等合同纠纷执行复议执行裁定书”的文书显示,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与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华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贾志宏合同纠纷一案,湖北省武汉市楚信公证处于2020年1月6日作出的(2020)鄂楚信证字第167号公证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东莞信托有限公司于2020年1月13日向武汉中院申请执行,武汉中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本案执行标的金额8.1亿余元)。这意味着贾志宏至少从东莞信托一家就骗取超过8亿元资金。
另据“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显示,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志宏未按照法律文书履行给付义务,天津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标的为人民币199760000元及利息、罚息、复利、案件受理费等。这意味着天津信托被骗金额也超过1.9亿元。最终,法院查封了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存放于兴业银行武汉分行836千克金属产品。
远大期货记者注意到,从公开信息来看,被贾志宏坑害最惨的信托公司应当是民生信托。据媒体报道,民生信托在“假黄金”案中涉及资金超过40亿元,在多方压力下,民生信托不得不对投资人进行垫资兑付,这导致泛海控股2020年度计提约25.2亿元信用减值损失,占其利润总额的比重达56.1%。最终,泛海控股于2020年由盈转亏。
恒丰银行也卷入黄金大骗局 被骗贷金额超7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依据裁判文书网的资料,除了东莞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外,恒丰银行也卷入其中——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曾经给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给予高额贷款,且均涉及贾志宏。
据一份文书显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与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志宏发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其核心事实为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依靠质押的“黄金”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获得贷款2.6亿元,但最终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违约。
法院裁定,武汉唯秀首饰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偿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贷款本金261342900元,以及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截至2019年4月20日,正常利息、罚息、复利合计19900738.95元,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仍按照合同约定计息。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志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质押的黄金以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另外一份文书显示,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与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志宏发生了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核心事实为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依托质押的黄金从恒丰银行烟台环山路支行获得贷款5亿元,但最终违约。
法院裁定,烟台东群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31日起至2020年12月20日止偿还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贷款本金500000000元,以及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贾志宏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环山路支行对武汉金凰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用于质押的黄金以拍卖、变卖或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知名保险公司也被“消失的黄金”波及
需要指出的是,在“消失的黄金”系列案件中,知名保险公司也被卷入。据公开报道,从2015年起,贾志宏通过“黄金抵押+保单增信”方式融资,以Au999.9足金为抵押物向金融机构融资,并由中国人保财险湖北分公司对黄金进行鉴定,同时出具企业财产险保单增信,共涉及保单70余笔,保额达300亿。
惊天骗局被戳破后,武汉金凰退市,实控人消失后,多家信托公司索赔无门,便向中国人保提出索赔请求,但中国人保并不愿意赔付。据媒体公开报道,2020年8月24日,在中国人保召开的中期业绩发布会上,中国人保集团副总裁谢一群表示,“武汉金凰以虚假黄金来投保,不属于保险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合同是无效的或可以撤销、解除,我们公司不承担赔付责任。”此后,长安信托等多家公司将中国人保告上法庭。
据2020年发布的一份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中国人保武汉分公司和长安国际信托的民事裁定书显示,支持一审判定,驳回人保武汉分公司上诉,维持原裁定。根据一审的(2020)陕01民初149号民事裁定,人保武汉分公司、人保需共同赔偿长安信托8.21亿元。目前,其后续审理结果尚未公布。
值得注意的是,“消失的黄金”案发后,也引发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原银保监会在官网发布“答记者问”中曾经提到武汉金凰假黄金一案,明确指出“一些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形同虚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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